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校级科研课题/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环学院综合办
责编: 李东瑞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量:402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立项课题/项目的结题工作,强化项目管理,现就校级课题/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2019年以来(含2019年)立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均可 申请结题。2019年立项的项目已列入清理项目,本次必须结项,逾期将无法再申请结题。本次结项含校级教改(2021年及以前)、新文科、艺术创作、社科科研、思政专项(2022年及以前),不包含学工专项。
二、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结题提交材料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需申报结题的老师须于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课题/项目结题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审核(结题汇总表盖章)提交。
三、结题材料
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结题汇总表》(详见附件0)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1)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2)
一式1份。申请表由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
4.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根据项目申请书成果形式选择),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详见附件3)。
5.各种研究与实践成果,作为“项目支撑材料”一式1份:项目成果必须与课题/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课题/项目”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等信息)如“[基金项目]20**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需要在图片中用红线标记出来。
6.项目如曾经调整过研究与实践计划、项目组成员或实施时限,需提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见附件4)一式1份。
上述材料请双面打印,按结题材料格式中的目录顺序及格式要求订装成一整本上交(结题材料)。同时,电子版材料以课题编号和主持人姓名命名并请发送二级学院科研联络员,由科研联络员统一提交科研处邮箱1095217747@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雨老师,电话:131-2349-3459。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科研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