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来源:科研处 责编: 蒋辉平 作者: 王雨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量:851

为做好2021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以下简称广西社科课题)申报工作,现发布《2021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示范引导作用,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实理论基础和强大智力支撑。

二、《课题指南》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设计修改,也可以另拟选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三类。基础研究类课题的完成时间为2—3年;应用对策类课题的完成时间为1—2年。

三、申报广西社科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自治区级水准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并能为申请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项广西社科课题。(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西社科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广西社科课题。(3)不得以相同、相近的已立项项目或已出版的研究成果申请广西社科课题。

六、申请人须按我办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2021年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须匿名,不得出现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的姓名、所在单位及相关信息,论证字数不超过6000字。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七、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做好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数据的汇总报送等工作。

八、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纸质版。《申请书》5份,《活页》5份(《申请书》《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采用“1夹9”方式叠放,即将1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叠放在一起,夹在剩余的《申请书》的中缝处),请按照学科分类分别打包。《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2. 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格式),请按照学科分类分别放到不同文件夹中,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如“张三申请书”和“张三活页”。《汇总表》1份(EXCEL格式)。

九、课题申报时间为4月30日至6月30日。各申报人所在单位须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我办,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办邮箱gxxcbskb@gxi.gov.cn,并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联系人及电话:邵文卓0771—5863-258、175-1924-1275;覃俭,0771—5898-479、139-7887-3579。

 

  附件:申报材料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