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五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五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此次遴选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5日
二、遴选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学科范围: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紧密对接广西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大健康产业、国际金融等我区重点产业发展领域,结合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高职院校“双高建设”和优势、特色学科进行。
2.遴选对象:高校专任教师。对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高校教师,不在本计划培育范围。
(二)遴选条件。
“千骨计划”申报人选必须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7〕53号)(详见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入选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了解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区内外同行认可,有较大发展潜力。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工程技术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获得三等奖的要求排名前五,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不作排名要求),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取得高水平的应用性成果(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发明专利转让),以独著、第一作者或主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过著作。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过著作,亦可申报)。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申报人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申报人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遴选指标及推荐名额分配
(一)遴选指标。
第五期遴选培养期为3年,其中脱产学习期为半年或1年,在职提升期为2年或2.5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资助原则上以国内访学为主;申请国境外访学的对象,原则上须事先提供所在地高校或科研院所同意接收访学的相关材料。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不超过20名。
为加快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申报人学科领域属我区重点建设学科、产业范围,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国内2位同行权威专家(具有正高职称)书面推荐,可以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直接申报,不受本单位推荐指标限制选程序。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遴选条件,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附件2),并将电子版材料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钟延明老师处,邮箱:370494518@qq.com。
(二)单位推荐。我校按照遴选条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自治区教育厅对照条件要求,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审。召开遴选评审会,组织申报人进行公开答辩,邀请国内外同行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委员会参考申报人近5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目前具有的学术水平和未来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审,提出拟培养人选名单。
(五)人选审定。拟培养人选名单经向全区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入选的培养对象在下文公布后3个月内制定实际可行的个人培养方案,并订培养协议,进入培养周期。
五、申报要求
(一)参加申报的教师应预先做好个人培养规划,在申报时提出访学意向、培养目标和任务等内容。
(二)根据国外访学相关规定要求,已申报获批国外访学项目或国外访学结束回国不满1年的,不得申报国外访学方向。申报“千骨计划”的教师,不得在同一年内同时申报其他公费出国访学项目。此次选对申报访学意向为国(境)外访学的教师,在评审时设置英语面试答辩环节,且申报时须确定访学时长。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7〕53号)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