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学生成长活动月活动通知

来源:学工处 责编: 曹雪梅 发布时间:2019-05-15 浏览量:735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工作质量,帮助在校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培养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有文化,讲文明的新时代大学生,特设立学生成长活动月。现将第二届学生成长活动月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内容完成各项工作。
一、活动主题
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感恩你我他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0日--6月10日
三、活动安排
竞赛类活动
1.摄影比赛,围绕“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主题,开展“温暖瞬间”摄影比赛。
二级学院对摄影作品进行初步筛选,按照名额要求在5月31日前上报学工处刘玲花老师(环艺学院、设计学院、动画学院选送10组,建筑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服装学院至少选送5组),根据比赛结果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选送10组优秀作品参加区级比赛。摄影比赛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2.电子板报设计比赛,围绕“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主题,组织开展以宿舍为单位的“同一屋檐下”心理电子板报设计比赛。
二级学院对摄影作品进行初步筛选,按照名额要求在5月31日前上报学工处刘玲花老师(环艺学院、设计学院、动画学院选送10组,建筑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服装学院至少选送5组),根据比赛结果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选送10组优秀作品参加区级比赛。摄影比赛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3.演讲比赛,二级学院进行初步筛选后,将参赛人员在5月15日前上报学工处资助中心班老师。我院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发放奖品和证书;优秀奖若干,发放证书。获第一名的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演讲竞赛。演讲比赛时间:拟定5月16日。(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主题演讲比赛及征文比赛的变更通知)。
4.征文比赛,二级学院将各班征文参赛作品交给学工处资助中心班老师。我院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0名,发放奖品和证书;优秀奖若干,发放证书。其中,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将代表我院参加全区的征文比赛,教育厅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主题演讲比赛及征文比赛的变更通知)。
(二)培训类活动
1.心理趣味运动会
为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围绕“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趣味运动会。
具体工作由心理协会完成。
2.学生干部资助知识培训
为更好地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国家政策深入人心,深入基层,特举办学生干部资助知识培训,请各二级学院每班安排一个负责班级资助工作的班干参加资助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培训时间以学工处通知为准。
(三)宣讲咨询类活动
1.诚信教育大会
教育厅安排经济专家来校做诚信教育报告,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工处要求,组织获2017-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参加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待定。
2.学生咨询摊点
学工处在校园设立咨询点,为学生解答疑问。咨询内容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学生管理日常事务咨询、征兵入伍政策。咨询点设立心理测量点,学生可以下现场进行心理测量。二级学院负责前期班级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时间、地点以学工处通知为准。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