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责编: 孟丹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量:830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定于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三天。现就放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实行校领导24小时带班,相关部门24 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在本部门办公室值班,其他时间实行电话值班,确保手机24 小时联络通畅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单位依据此通知做好放假期间的安排,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北海市关于防疫的相关要求,放假期间,严格做好校门管控,师生非必要不外出,尽量保持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空间固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要离开广西,如需离开广西,返校时需符合北海市疫情防控实时要求,外来人员进出校门按学校原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