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责编: 孟丹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量:689
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要求, 定于2018年4月18日-19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4月1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与4月20日(星期五)调休;4月18日-22日放假,共5天。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请各部门依此做好工作安排,调课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放假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学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来电记录、信息传递等工作;学工处值班人员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离开北海市区需向分管院领导报告。请各部门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