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三月三”、清明节放假期间 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责编: 何煜 发布时间:2017-03-22 浏览量:779

2017年“三月三”及清明节假期即将到来,按照学校安排,3月30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6天,4月5开始上班上课。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三月三”、清明节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7〕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放假前要求各班组织召开安全主题班会并做好班会记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纪校规教育,重点进行网络贷款、交通安全、防火、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防人身及财物侵害、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针对“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人车流量大、人情来往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营运车船,不无证、酒后驾驶等。要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和销假制度

放假期间,学生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严格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认真填写《2017年“三月三”、清明节假期学生离校去向登记表》,说明其去向、联系方式、出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安全承诺,保证按时返校。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3月28日中午11:00前将汇总后的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学工处唐道明老师处,电话:135-5779-5330。同时,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填写《2017年“三月三”、清明节收假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报二级学院学工办,各学工办于2017年4月5日中午11:00前将汇总后的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学工处唐道明老师处。

三、严格执行假期晚上查寝名和信息报送制度

假期期间,学生公寓按常规执行晚上查寝制度。假期中途离校或特殊情况晚上不能按时回公寓就寝的学生,须由其监护人提前告知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对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晚归、夜不归宿的学生,按《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管理规定》处理。办理了假期期间请假手续的同学要合理安排离校时间,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禁止学生离开公寓。未经允许,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学生公寓。假期期间,学生需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以备公寓管理人员检查,严禁男女同学互窜宿舍,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四、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三月三”及清明假期,严禁以学校、二级学院或班级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学生自发组织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离校前,各二级学院、班主任应提醒学生保管好宿舍物品、断水断电。合理安排假期时间,提前购买往返车票,并注意旅途交通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五、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假期期间各二级学院要按有关要求安排好相关人员值班,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履行职责,学生工作人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学工行政人员)保持手机畅通,离开北海要向上级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动员,监督落实相关工作,收齐各班假期安全教育班会记录和假期学生离返校统计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处

2017年3月23日